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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农业保险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来源:  文章作者:  点击数:   录入时间:07-07-19 16:43:37

我市农业保险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农业局 梁秀福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同时,农业又是弱质产业,劳动生产率低,受自然风险与市场风险的双重威胁,经济效益不够理想。如何降低农业生产风险,确保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促进农业“双增”,进而推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已是各级政府急待研究的重要课题。而实践证明:积极加强农业保险建设是扶持农业生产,降低农业经营风险,保障农民利益,稳定和巩固农业基础地位的重要手段,是促进农业生产,推进城乡一体化,提前实现 繁荣丹江口、生态丹江口、和谐丹江口 建设目标的基础工作之一。

      一、我市农业保险现状

      十堰地区农业保险开办于 1984年,由当时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经营, 1996年以后,因农业保险的 “ 三低三高 ” ( 低保额、低收费、低保障和高风险、高成本、高赔付 ) 农业保险基本上处于停办状态,据统计, 2001-2005年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市分公司共实现农业保险保费收入 110万元,经营的主要险种是林木保险、烟叶保险、柑桔保险、蔬菜大棚保险、养猪保险、养鱼保险等。而丹江口市农业保险密度仅为 0.38元,保险深度仅为 0.02%,全市农户户均保费均不足 2元,农村风险保障状况令人担忧。

      二、存在的问题

   1、农业保险的政策性要求与保险公司商业化运作存在矛盾。农业属于典型的高风险、低收益产业,农业保障机制离不开政策性安排。目前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尚不健全,许多政策支持措施难以落实到位,部分农业保险只免除营业税,缺乏财政补贴等优惠政策,农业保险只亏不盈,明显背离其商业化运作的内在需求。保险公司难以在低保费、高赔付之间寻求平衡,基本不愿再涉足农业保险领域。

   2、农业保险费率偏高与农户承受能力有限存在矛盾。政策性补贴等措施难以落实,农业保险要取得盈利甚至只要求保本不亏,只能以商业标准制订费率,或是开办半商业半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而农业 (特别是传统农业 )收益偏低,农产经济基础薄弱,部分农产不得不依靠贷款购买农资,因此不愿、甚至是根本无力承担高额保费。农业保险陷入 “按商业化操作制订保险费率,农民保不起,按政策性要求制订保险费率,保险公司赔不起 ”的尴尬处境。

   3、保险业务的规模效益要求与实际承保密度小存在矛盾。从调查情况看,农业保险投保面小、承保密度低,保费收入少,没有规模效益,难以有效分散经营风险。主要原因在于,首先,不了解甚至不知道农业保险的农民占有相当的比例。很多农民竟没有听说过。而知道农业保险的农民呢,也并不完全清楚这个农业保险到底是个什么,农业保险存在与否对他们来说,完全没有所谓。其次,农民受传统 “靠天吃饭 ”思维束缚,保险意识淡薄,另一方面,山区农业经济基本上是分散经营,家庭农业生产规模小、品种单一经济总值不高,保险额度有限影响农产投保和保险公司承保的积极性。

   4、农业保险赔付率过高与保费收入偏低存在矛盾。保险公司在以政策性标准经营农业保险业务过程中,由于费率低、保费收入少,自然风险频繁、赔付金额多,加上缺乏政策补贴等因素,综合赔付率均超过 100%,部分险种甚至高达 500%~ 1000%,保险公司难以承担,几乎是谈农 “色变 ”。  此外,农业保险标的 ——般都是处于生长期的动 (植 )物,其价值和保险利益评估存在较大的技术障碍,投保人的道德风险难以防范等因素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业保险业务的开展。

      三、几点建议:

      1 、加强对农村、农业保险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大政府组织推动力度。一 是要成立农业保险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农业保险的指导思想、方针政策、发展规划、目标和协调农业保险工作;二是对农业保险所需解决的问题以文件形式给予明确。文件须对农业保险的地位、性质、业务范围、经办方式等都做出明确规定,使经办公司掌握具体的政策依据;三是给农业保险以优惠政策。如实行免收部分税费;提供部分保费补贴等形式;四是建立完善的农业保险制度。将过去农民的自担风险变为向保险公司转嫁风险,变政府对农业灾害损失的事后救济为事前防范与灾后经济补偿,使政府和广大农民以较少投入获取较高保障;五是发挥社会管理功能,协调各方关系。通过政府出面引导农民投保,积极争取给予财政、税收等政策支持。

      2 、召开全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 明确将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作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由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抓紧制定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切实做到“三结合”,即:农户自愿参保与财政补助激励相结合,省财政补助与农户参保比例相结合,中央及其他救灾资金补助与农户参保比例相结合。

      3 、严格把握各项补助政策的落实。 面对农村经济比较落后、农民收入比较低、农民交费能力较弱的情况,我公司将采取低保额、低费率、低保障和广覆盖的承保方式有效地扩大保障面,请政府出部分资金为乡镇干部、外出务工人员办理意外险,并以补贴的方式促进全市种、养殖业保险的覆盖面。

      4 、开展农村营销网点建设工作。 我 公司将选择经济基础较好、交通便利、人员集中的乡镇,建设 2-3个农村营销网点,招募人员,辐射周边市场,广泛开展林木火灾保险、农房保险、养猪保险、种苗保险、意外险等涉农险种,切实防范各种经营风险。请政府在网点建设工作中给予相应指导、支持。

      5 、加强保障,完善农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 农业保险的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必须有完善的法律法规为保障。目前,我国农业保险的法律法规保障体系建设严重滞后。国家要加快农业保险的立法步伐,尽快出台《农业保险法》,使农业保险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国家《农业保险法》出台之前,建议我市尽早制定适应性地方法规,同时,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重视和加强对农业保险环境的研究,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改善我市农业保险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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