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现状与对策
(农业局 张正伟 梁秀福)
根据农业部“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要求,我市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作为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消费安全的重要措施,市农业局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并制定《丹江口市无公害柑桔生产操作规程》等一系列地方标准,建设了一批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推广了一批无害化生产投入品,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农药、化肥等农资市场监管,加大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和对农民的技术培训工作,通过以上措施,使丹江口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建设现状
(一)、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发展迅速。 市农业局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提出了“五统一”的要求,即统一品牌和标准、统一生产技术规程、统一投入品管理、统一技术咨询服务、统一检测和销售。新上的基地建设项目要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的标准进行建设和发展,加强生产过程的监管,严格按《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生产过程中做好投入品使用记录,建立记录档案,实行严格的环境监测评价。根据《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程序》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程序》,截止 2006年底,我市已获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基地数 9个、产品 7个、绿色食品 1个、有机食品 2个。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培训和咨询工作得到加强。 我市加大无公害生产技术推广应用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和消费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质量安全意识。积极开展不同层次,多种方式,针对性强的各类技术培训。印制了《丹江口市无公害农产品柑桔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近万册,并举办了针对乡镇农技干部、基地农民技术骨干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培训,同时定期向社会和农民公布禁用,限用及推荐使用的农业投入品种目录。指导农民、经营者掌握并遵循安全生产技术规程,按标准组织生产。
(三)、农业投入品的管理和使用日趋规范。 市农业局加强对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管理,从源头上控制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农产品。根据《湖北省农药管理条例》规定,销售农药的经销商必须办理经营许可证,同时禁止销售剧毒高残留农药,对违禁者将严格查处。 2006年,全市农业系统对肥料、农药等农资市场进行了综合执法检查,共集中整治 6次,在整顿和规范市场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逐步建立。 目前,我市已形成了以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为骨干,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督员为基础,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和蔬菜基地的“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室”为补充的三级农产品质量检测网络体系。 2006年我们共检测蔬菜水果等农产品样品近 500个。农药残留超标率仅为 1.3%与上年相比下降了 3.4个百分点。可以说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基本上还是可以的。
二、存在的问题
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已经有了明显的提高,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得到了长足的进步。但是,由于该项工作起步教晚,与先进发达地区相比还处于初级管理阶段,部分生产者的质量安全意识还不够强等一些障碍性因素,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制约更加凸显。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意识不强。 由于生产者的素质参差不齐,部分生产者的无公害生产意识不强,掌握的无公害生产技术不全面,导致不能很好地掌握农药的科学合理使用,生产中疏忽了农药使用的安全间隔期,甚至有极少数生产者为片面追求治虫效果而非法使用违禁农药。由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不能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有时甚至还涉及到生产者的切身利益,有部分干部产生了畏难情绪,有的干脆放任不管,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管理意识不强。
(二)标准化生产技术应用率不高。 我市的蔬菜、茶叶等产业虽然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无公害操作技术规程,但仍有很大一部分生产者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没有按照操作规程安全、合理使用农药,使用方法和技术不科学、不规范的现象还普遍存在,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的应用未得到普及。且有部分生产者重化学防治、轻农业防治,重化肥、轻有机肥,重氮肥、轻磷钾肥,造成土壤板结,病虫危害加重,以致形成恶性循环。
(三)工作经费及管理人员不到位。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涉及的面广量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无公害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等都需要一定的工作经费,而一直以来各项管理经费投入不足,严重影响了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由于经费不到位及政策法规不配套等原因,从而影响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几点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 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民心工程,需要做好方方面面的组织协调工作,各级政府均要有一名分管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以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为基础,成立协调领导小组协同配合,各司其责。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具体抓。
(二)加强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各有关部门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充分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利用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政策、法规、标准、技术的宣传。同时长期对农民及企业生产者进行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培训,增强农产品生产者、加工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形成社会关心、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氛围。
(三)落实责任追溯,加大监管力度 对关系人民群众利益、社会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重点产品、重点产地和市场的违法行为要集中力量重点打击,在讲求实效上下功夫。在农贸市场监管方面,加大力度,重点查处假冒伪劣农资和禁用限用农业投入品。
(四)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已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自 2006年 11月 1日起施行。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把握好 4个关键点。一要强化源头治理,加强全程监控;二要强化市场准入,实行责任追溯;三要强化风险评估,实现科学管理;四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实行分类指导。建议由市政府出台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严格把关,对不符合市场准入的农产品严禁进入市场销售、交易。
(五)重视品牌认证 坚持“三位一体、整体推进”的发展思路,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加快发展绿色食品,因地发展有机农产品,加快发展进程,树立品牌形象。无公害农产品作为市场准入的基本条件,坚持政府推动为主导,加快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逐步推进从阶段性认证向强制性要求转变,推进我市农产品生产朝着无公害、特色优质和品牌化方向发展,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素质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要和扩大出口,全面实现农产品的无公害生产和安全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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