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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购买假劣农资后可采取“四招”补救

来源:农业局  文章作者:梁秀福 孙浩  点击数:   录入时间:08-07-28 10:49:03

随着秋季农业生产的农时临近,化肥农药等农用物资将迎来使用高峰。农业部门建议,农民群众如果购买了假劣农资,可以通过四条措施进行补救。

   一是要注意保存证据。如购买农资的样品、包装袋、发票等。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证据,千万不要丢失。

    二是申请鉴定。假劣农资给生产造成损失,要立即报请当地农业部门进行鉴定,以评估损失。(举报电话 5210259

    三是及时投诉。出现问题要及时向当地农业部门或工商、消协、质量技术监督等执法部门投诉,以免错过最佳的鉴定时期。如发现有人在制假售假,要及时向农业、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公安等部门举报。

    四是采取生产补救措施。在田间鉴定结束后,要在当地农业部门的指导下,积极采取补种抢种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小损失。

     据介绍,上半年我市农业部门结合春耕备耕、夏收夏播以及各类农资旺销时节,及时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上半年共发放农资经营、法律法规和实用技术资料 15000 份,解答农民各类农业咨询 3000 余人次;检查农资经营户 350 家,城乡农资批发市场 4 个,查处取缔无证农资经营户 12 家,查扣非法种子 2200 公斤,其中,未审先推的水稻 300 公斤、玉米 450 公斤、包装不合格玉米种 40 公斤、劣质玉米和水稻种子 1430 公斤、劣质小包装菜种 3500 袋;种子质量抽检 270 个样,受检经营户 97 户;没收禁用和过期农药 93 公斤,就地查封存在质量问题的复混肥 7 吨,查处和调解柑桔复混肥伤树坑农事件 6 起,为农民争取因肥料伤树损失补贴 15 万元,为全市农民挽回经济损失 120 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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