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局
2008年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方案
根据省农业厅和市委、政府的工作部署,为切实加大农业执法力度,整顿规范农业生产经营秩序,着力保护农民利益、保障农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与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以及市委、政府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总体部署,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加大执法服务,着重抓好农资市场引导,加大法律技术指导,努力做到在服务中加强监管,在监管中体现服务。加大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力度,切实履行好法律法规赋予农业行政机关的职权职责。加强农业执法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程序,全面推进农业部门依法行政。
2008
年,要严把市场准入关,进一步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从根本上实现农资市场秩序好转,促进农资优质合格率全面提高。认真开展农业污染源普查治理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减少对库区水质的污染。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扎实开展农产品专项行动检查,重点开展农产品产地农药残留检测及农业投入品的监管,确保市民用上放心农产品。进一步加大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结合“五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普法教育活动,促进广大农民法律意识的进一步增强。坚持执法监管与服务相结合,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农业执法责任制,确保实现种子质量抽检覆盖率:杂交种子抽检率达
100%
,常规种子抽检率在
85%
以上,种子标签合格率在
90%
以上;农药质量上升到
85%
以上,复混肥和磷肥产品质量明显好转,杜绝因农资质量引发的重大农业事故发生。
二、工作重点
(一)健全和完善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体系。推进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机构规范、队伍精良、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重点抓好农业执法队伍建设,改善执法手段,完善执法装备,提高执法效率和工作水平。
(二)强化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检。积极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春耕、夏播、秋播、春节期间要重点抽查群众反映多,问题突出的区域、企业和产品。监督抽检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告。
(三)继续推进农业执法检查工作。
2
—
4月和
8—
10月继续开展春秋两季农资打假和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执法行动,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行为,突出监管重点。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监管,解决农资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产品是指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农膜等品种。要结合《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等
6项农药管理新规定的施行,突出加强农药市场整治和监管,加大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检查力度,积极开展“农药登记管理年”活动。重点区域是指小规模农资产品生产主体聚集,呈现区域化发展特征的地区;农资产品批发市场和城乡集散地;以及某些农资问题突出,反复发生的区域。重点对象是指不具备生产经营资质条件,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小作坊和地下窝点;有多次严重违法行为记录,重点监控的生产经营单位以及乡村流动商贩。年中开展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执法行动,农产品生产销售旺季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行动,
6—
7月开展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
(四)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完善案件举报制度,积极争取开通“
12316”全国统一的农业行政执法监督举报电话,拓展案件发现渠道,做到“闻报必动,有诉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重点查处制假售假行为,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向公安机关做好案件移送工作。
(五)积极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重点在“加强市场监管,构建现代营销网络,推进企业诚信建设,强化服务指导”等四个方面做文章,具体在全市范围内结合春秋两季的农业科技下活动,组织市外农资生产单位和市内农资批发商等农资生产经营诚信单位和个人,开设放心农资展位直接面对广大的农民,引导农民购买。
(六)加强农资生产经营单位诚信建设。制定全市农资经营诚信评价管理办法,分别在各乡镇选择
1—
2个农资经营户,开展诚信经营试点,举办
1—
2次全市性农资经营者诚信培训,引导他们加强自身诚信制度建设,逐步推行分类管理,从而加大对失信经营户的监管力度。
(七)积极推动农业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化建设。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考核制度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开展农业执法质量考评。
(八)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每年
2次专门安排时间,组织局系统执法人员学习通用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提高执法人员自身素质。
三、大型活动安排
(一)
2—
4月份和
8—
10月份,组织两次全市性的农资打假集中整治活动。集中人力、物力、时间,对农资产品批发市场和经营门店进行拉网式检查,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农资产品,邀请公安、工商、新闻媒体等单位参加。
(二)
3月中下旬和
9月份开展两次较大规模的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组织有信誉、守诚信的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诚信承诺和现场咨询活动。
(三)
3月和
9月集中人力,在全市开展“种、肥、药”等主要农资质量监督抽检活动,并将抽检结果向社会公告。
(四)
1月下旬(春节前)在全市组织一次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市场监督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告。
(五)积极组织系统内各执法单位参加“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采取制展板、印发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加大农业法律法规宣传。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局属各执法单位要把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作为履行法定职责和建立和谐社会,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措施,作为保护农民利益的重要手段。深刻认识其重要性,以对农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统一指挥。
(二)增加经费投入,积极改善执法手段。积极争取省农业厅和地方财政重视和支持,各单位也要想方设法多渠道争取项目资金,努力改善执法手段。
(三)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工作落实。市农业局为农业行政执法的主管部门要加强执法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职责到位,工作到位。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对失职渎职、滥用职权、损害农民和经营者利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执法人员,要严肃查处。
(四)强化社会监督,营造法治氛围。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扩大农业执法的效果和影响。组织有关新闻单位对大案要案、典型案例进行跟踪报道,公开曝光,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业执法的良好氛围。加强法治宣传,提高广大农民辨假识假的能力,增强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开展农资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法规培训,倡导合法经营、诚信经营。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及时举报,揭露各种违法行为。
二
OO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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