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农业部在浙江召开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与发展经验交流会。农业部副部长危朝安在会上透露,目前,与法律相配套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即将下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农业部正在制定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其他税收优惠政策草案,近期有望颁布。
危朝安强调,各地要抓紧研究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积极争取进一步扩大财政扶持资金规模,探索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重点环节、具体途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要按照去年农业部与国家开发银行达成的《支持新农村建设、促进农业发展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的有关规定,尽快与国家开发银行共同研究制定开发行金融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施方案和操作办法。加强协调沟通,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和完善建设项目、农业保险、用地、用电、绿色通道、自营进出口以及人才支持等相关政策措施,并推动落实到位。
危朝安指出,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承担各种支农建设项目。按照农业部新一轮《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方案,在优势农产品主产区,重点鼓励、引导和支持一批优质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油料专业合作社、棉花专业合作社、生猪专业合作社、奶牛专业合作社等相关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设和发展。按照《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6-2015)》实施方案,大力支持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特色农业,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使用地理标识。要尽可能将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农业标准化、农业产业化、测土配方施肥、科技入户、畜牧养殖小区、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一村一品等各类农业财政专项和基本建设项目,委托有条件的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 |